在將設計從MAX® II 裝置移回 V 裝置MAX時,您可能會看到下列兩個錯誤:
錯誤 (21191):針對所選裝置,設定為「VCCINT」電軌的供應電壓值 2.5V 並不違法。
錯誤 (21191):針對所選裝置,設定為「VCCINT」電軌的供應電壓值 3.3V 並不違法。
在 MAX II 裝置中,有 Quartus 設定檔案 (.qsf) 聲明表示用於裝置的 VCCINT 電壓。 有效值為 3.3V 與 2.5V,此設定的值用於電源估算。
MAX V 裝置需要 1.8V VCCINT 電壓。 將設計從MAX II 移回MAX V 裝置時,您的專案中可能會有不正確 .qsf 設定。
從您的 .qsf 移除下列其中一項對帳單:
set_global_assignment──姓名 POWER_EXT_SUPPLY_VOLTAGE_TO_REGULATOR 3.3V
set_global_assignment──POWER_EXT_SUPPLY_VOLTAGE_TO_REGULATOR 2.5V
如果專案 .qsf 中不存在這些設定,請刪除專案目錄中的 db 和incremental_db資料夾並重新編譯。